你当前的位置:首页 > 成人高考 > 备考经验

注意!成考中这些行为会导致成绩直接取消

来源:湖北专升本考试网 - 整理
时间:2021-11-20
手机阅览

手机扫一扫

分享到:

相信有不少同学现已听说了,刚刚完毕的自考,对考试纪律的把控十分严格,有不少考生都被判定为违纪,直接撤销考试成绩。所以湖北专升本考试网小编在此要郑重提醒我们,在参与成人高考的时分,一定要遵循考场纪律。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考试违纪,撤销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则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许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则的座位参与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许考试完毕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窃窃私语、互打暗号或许手势的;

5在考场或许教育考试机构制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许施行其他影响考场次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私行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则以外的笔或许纸答题或许在试卷规则以外的当地书写名字、考号或许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符号信息的;

9其他违背考场规则但没有构成做弊的行为。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考试做弊,其当次报名参与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或许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与考试的;

2抄袭或许协助别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许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别人试卷、答卷或许胁迫别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许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别人冒名替代参与考试的;

6成心毁掉试卷、答卷或许考试资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名字、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许交流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许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许在考试完毕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相关的考生施行了考试做弊行为,其当次报名参与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通过假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资料获得考试资历、加分资历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确定为答案相同的;

3考场纪律紊乱、考试次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做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施行做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确定为做弊的行为。

考生如有下面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继续参与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与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别人员的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成心打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次序;

2回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实行管理责任;

3威胁、凌辱、诋毁、诬陷或许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成心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打乱考试管理次序的行为。

考生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一起给予暂停参与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一起给予暂停参与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做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运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施行做弊的;

4假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资料,由别人替代或许替代考生参与考试的。

考生以做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历资质证书或许入学资历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许予以没收;现已被选取或许入学的,由选取校园撤销选取资历或许其学籍。

替代别人或由别人替代参与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校园按有关规则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别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主张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做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揭露其个人基本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则:在法律规则的国家考试中,组织做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为别人施行前款违法提供做弊器件或许其他帮助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为施行考试做弊行为,向别人不合法出售或许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则处分;替代别人或许让别人替代自己参与考试的,处拘役或许管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成人高考不仅是一场对常识水平的检验,也是一场诚信检阅,期望我们都能诚信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