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7〕9号)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省招收
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升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就读。
(二)报名条件
1.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2.退役士兵考生: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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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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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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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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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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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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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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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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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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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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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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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基础
(图形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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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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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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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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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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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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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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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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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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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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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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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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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硬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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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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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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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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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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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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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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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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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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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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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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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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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控制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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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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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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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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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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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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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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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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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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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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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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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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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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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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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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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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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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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声乐乐器(3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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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理、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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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考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5月6日(周六)——2017年5月10日(周三)
2.报名网址:
http://www.sbwedu.com/ksbm/3.报考专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与本人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湖北师范大学代码为10513,专业代码见招生计划。
4.要求: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包括高考考生号等)。网上报名后请考生务必点击“打印申请表”按钮,打印“2017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贴上本人近期照片后,到所在院校教务处审核盖章,现场确认以网上打印申请表(上有报名编号)为准。退役士兵无须网上报名,只需现场确认报名即可。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5月15日(周一),外校考生;上午:8:00-11:30;下午:2:00-4:00。2017年5月16日(周二),校内考生;上午:8:00-11:30;下午:2:00-4:00。
2.地点:湖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教育大楼一楼1123室)
3.确认程序:资格审查→电子照相→信息校对→交费。资格审查将贯穿专升本工作全程,请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① 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须加盖考生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② 专科阶段所学课程成绩单(须加盖考生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一份)、③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退役士兵:① 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②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
(三)缴纳报名费
现场确认后,报考考生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的规定缴纳报名费,英语专业150元,其它专业130元。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或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在5月30日(周二)- 5月31日(周三)到校领取准考证。路途遥远的外校考生可于6月2日在教育大楼111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6月2日下午可察看考场。
(五)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7年6月3日(周六);考试地点:湖北师范大学科技大楼;考试科目三门:大学英语(8:00-10:00);专业科目一(10:30-12:30);专业科目二(14:30-16:30)。
(六)公布成绩
6月9日(周五)前在我校教务处网站(
http://www.sbwedu.com/ksbm/)上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如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3日之内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的方式向我校提出卷面成绩复查申请,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七)公布录取分数线
7月10日前公布各专业录取总分线和外语线,同时公布预录取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和质询,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八)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教育厅审核通过后,被录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1日(周一)-22日(周二)到教务处1123室领取录取通知书。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领取通知书的,可在报到时领取。
(九)入学报到
专升本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于9月初入学报到,具体报到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或教务处网站通知。专升本学生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由学生本人自带,报到时移交我校学工处。
四、录取方案
1、本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是计划招生人数,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根据报名情况,我校将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增减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2、划定两个分数线,即外语线(非英语专业的大学英语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和总分线,录取时,同时达到两个分数线的考生,在专升本计划内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退役士兵考生参加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统一考试,采取单独划线,按照综合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60%的比例确定。
4、我校不接受外校调剂生,录取的学生也不得申请调剂专业。
五、收费与学籍管理
我校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按照鄂教高函〔2017〕9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17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普通“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不足编班人数的,插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