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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荆楚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专升本考试网 - 整理
时间: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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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对象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应届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课程并能如期毕业,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各专业限报条件见附件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考试科目

招生人数

专业限制

小学教育

040107

大学英语

教育学

心理学

40

不限制

汉语言文学

050101

大学英语

现代汉语

中国古代文学史

30

不限制

英语

050201

英语听力

基础英语

英语写作

20

不限制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大学英语

数学分析

高等代数

10

限招理工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机械制图

20

限招理工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电路

30

限招理工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大学英语

计算机基础

C语言

20

限招理工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1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基础化学

20

限招理工类

印刷工程

081703

大学英语

印刷概论

印刷色彩

20

限招理工类

植物科学与技术

090104

大学英语

植物学

植物生理学

20

限招理工类

口腔医学

100301K

大学英语

口腔解剖生理学

口腔内科学

50

限招口腔医学专科毕业生

护理学

101101

大学英语

基础护理学

生理学

30

限招护理专科毕业生

财务管理

120204

大学英语

管理学

会计学原理

40

不限制

    三、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招生计划
    见上表。
    四、工作程序
    1.报名
    考生在5月29日前登录http://218.199.48.12:81/荆楚理工学院专升本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打印报名表。校内专科生于5月20日前将报名表交报考专业所属学院教学科,外校专科生在就读院校办理相关手续。
    2.资格审核
   (1)教务处按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对报名学生的学籍资格及学信网处分记录进行初审,审核结果于5月31日在“荆楚理工学院专升本报名系统” (http://218.199.48.12:81/)查询。
   (2)5月31日,报考学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3)初审合格的学生于6月11日进行现场确认。外校专科学生持由专科就读院校教务处签章的报名表(一式三份)和成绩单,到荆楚理工学院主校区行政楼B312现场确认。校内资格审核合格的专科生直接到财务缴费,凭发票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楼B312)登记。
   (4)报名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5)6月16日前,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上报专业计划调整情况,待省厅批复后,第一时间在http://jwc.jcut.edu.cn/sort.php/12公布。
    3.考试及成绩查询
    (1)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在“荆楚理工学院教务处专升本专栏”(http://jwc.jcut.edu.cn/sort.php/12)公布。
    (2)通过现场确认的学生,于6月24日到教务处考务科(行政楼B312)领取准考证。
    (3)考试时间为6月25日(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4)7月10日起,考生可在http://218.199.48.12:81/查询考试成绩。
    (5)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7月11日-13日期间下载“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表”,填写后交行政楼B316申请成绩复核。
    (6)7月14日,纪检监察组会同成绩复核组对试卷总分、登分情况进行复核(不重新判卷),并公布复核结果。
    4.录取
   我校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阳光工程”。
    录取原则:分专业按总分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公示
    我校于7月20日前,将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生可在http://218.199.48.12:81/查询录取结果,无异议后上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6. 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无误后,在8月下旬向录取的考生邮发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专升本报名系统”中的“联系地址”。
    7.入学报到
    录取到我校的普通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专科毕业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学生档案由本人自带。
    五、缴费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缴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当年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六、学籍管理与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或者单独组班教学,其本科学籍由教务处到教育厅办理注册手续,并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写实性普通本科毕业文凭;达到就读专业 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