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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专升本考试网 - 整理
时间: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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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7〕9号)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省招收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升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就读。
(二)报名条件
1.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2.退役士兵考生: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考试科目1
考试科目2
考试科目3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5
大学英语
素描
设计基础
(图形创意)
120204
财务管理
30
大学英语
西方经济学
财务管理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大学英语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计算机硬件基础
050101
汉语言文学
60
大学英语
中国古代文学史
现代汉语
080601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35
大学英语
电路
自动控制原理
050201
英语
45
综合英语
英语写作
英语语法
040107
小学教育
40
大学英语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
130202
音乐学
15
大学英语
钢琴声乐乐器(3选1)
乐理、练耳
 
三、报名考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5月6日(周六)——2017年5月10日(周三)
2.报名网址:http://www.sbwedu.com/ksbm/3.报考专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与本人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湖北师范大学代码为10513,专业代码见招生计划。
4.要求: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包括高考考生号等)。网上报名后请考生务必点击“打印申请表”按钮,打印“2017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贴上本人近期照片后,到所在院校教务处审核盖章,现场确认以网上打印申请表(上有报名编号)为准。退役士兵无须网上报名,只需现场确认报名即可。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5月15日(周一),外校考生;上午:8:00-11:30;下午:2:00-4:00。2017年5月16日(周二),校内考生;上午:8:00-11:30;下午:2:00-4:00。
2.地点:湖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教育大楼一楼1123室)
3.确认程序:资格审查→电子照相→信息校对→交费。资格审查将贯穿专升本工作全程,请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① 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须加盖考生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② 专科阶段所学课程成绩单(须加盖考生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一份)、③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退役士兵:① 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②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
(三)缴纳报名费
  现场确认后,报考考生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的规定缴纳报名费,英语专业150元,其它专业130元。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或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在5月30日(周二)- 5月31日(周三)到校领取准考证。路途遥远的外校考生可于6月2日在教育大楼111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6月2日下午可察看考场。
(五)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7年6月3日(周六);考试地点:湖北师范大学科技大楼;考试科目三门:大学英语(8:00-10:00);专业科目一(10:30-12:30);专业科目二(14:30-16:30)。
(六)公布成绩
     6月9日(周五)前在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www.sbwedu.com/ksbm/)上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如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3日之内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的方式向我校提出卷面成绩复查申请,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七)公布录取分数线
     7月10日前公布各专业录取总分线和外语线,同时公布预录取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和质询,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八)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教育厅审核通过后,被录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1日(周一)-22日(周二)到教务处1123室领取录取通知书。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领取通知书的,可在报到时领取。
(九)入学报到
  专升本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于9月初入学报到,具体报到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或教务处网站通知。专升本学生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由学生本人自带,报到时移交我校学工处。
四、录取方案
1、本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是计划招生人数,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根据报名情况,我校将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增减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2、划定两个分数线,即外语线(非英语专业的大学英语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和总分线,录取时,同时达到两个分数线的考生,在专升本计划内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退役士兵考生参加本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统一考试,采取单独划线,按照综合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60%的比例确定。
4、我校不接受外校调剂生,录取的学生也不得申请调剂专业。
五、收费与学籍管理
  我校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按照鄂教高函〔2017〕9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17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普通“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不足编班人数的,插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