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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来源:湖北专升本考试网 - 整理
时间: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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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实习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劳动纪律管理,规范考研复习请假手续,确保学生实习与备考“两不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将于近期组织专班赴各实习基地开展临床实践教学检查,重点检查实习学生实习计划完成情况、临床操作技能掌握情况、学生在岗情况等,同时加强与实习基地的沟通联系;

2.各二级学院和辅导员要加强与实习学生、特别实习队队长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实习队的思想动态及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开展思想和安全教育,积极协调解决他们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3.各实习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严格考勤和请假制度、出科考核制度等,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的学习与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实习学生务必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教学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旷岗,认真参加生产实习,确保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对于无故旷岗的学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如下处理:

(1)旷岗三天以上,五天(含五天)以内(15-25学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旷岗五天以上,十天(含十天)以内(26-5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3)旷岗十天以上,十五天(含十五天)以内(51-75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旷岗十五天以上(76学时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多次旷岗,旷岗总学时按实际旷工累计计算。请假逾期未归者,自逾期之日起计算旷岗时间,擅自离岗者自离岗之日计算时间。

同时,还将要求旷岗学生延期1-3个月毕业以补足实习时长。

5.实习学生请假复习考研按《湖北医药学院实习工作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执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10月31日,请假时长不超过60日),由辅导员、学院审核后分别报学工处、教务处备案,最后由教务处向各实习单位发函集体报备。考研结束后(12月25日前)须立即返岗实习,补足实习时间,完成实习计划内容。

6.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和实习基地务必严格执行实习学生病事假相关规定,准确掌握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标准,完善手续,并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

专此通知。

附件:1.学生考研复习请假申请表参考模板

2.常见疾病病假休息时间参考标准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