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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21届春季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据的通知

来源:湖北专升本考试网 - 整理
时间: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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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内、外各办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2021年度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安排并结合我校的实际,凡有2021届春季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各办学单位,统一要求在2020年12月25(星期五)下午17:00以前完成本单位毕业生数据申报。

本次毕业生数据审核总校将继续使用综合管理平台中的“毕业管理”功能,对学生学制、成绩、学费、新华社毕业照片等进行自动审核后统一生成毕业生清单。(查看方式:登录综合管理平台→我的桌面→毕业管理→毕业初审→选择毕业批次‘成教或网教2021春季毕业’→查看本单位‘可以毕业’学生)

对于学制期满的学生,请清查在平台中已开课但还无成绩记录或成绩不合格的课程,查找原因及时弥补。

2021春季毕业生正常对应2018秋季入学学籍注册批次,对于在2018春季及以前批次已经注册的学生,凡本学期末符合毕业条件的,如发现其未在毕业初审平台里出现,请各单位在‘毕业管理’下面的‘毕业申报’模块里,先行选择‘2021春季成教(或网教)毕业’批次,进入后再自行使用‘添加学生’功能按钮将预毕业数据添加进‘毕业初审’模块里。总校将把这些数据统一纳入2021春季毕业生的初审数据中进行审核处理。

学生缴费信息全部通过综合管理平台“财务管理”系统审核,各单位办理缴费相关事宜请直接与计划财务中心胡锦云老师联系(028-83206409)。由于财务手续周期较长,凡‘毕业初审’模块里显示学生缴费不足的各单位,务必在毕业初审平台关闭前完清学生有关费用手续。如未按规定时间向总校完清费用,导致学生毕业审核未通过,不能办理毕业证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请各单位认真及时按照操作流程,提前在系统中清查学生的学费情况和成绩等信息,以免影响毕业生数据的生成。对于20201225日以后才满足所有毕业申报条件的合格数据将统一纳入下一批次毕业数据。

凡进入毕业初审平台的学生,在线学习操作也将在20201225日下午17时和毕业初审平台同步关闭锁定,待毕业生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工作结束时再开启,以确保毕业初审平台里的所有信息不再变动。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表扫描件上报截止时间和毕业预审平台关闭时间同步,如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完整合格的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表扫描件的单位,总校将不予进行毕业审核并上报其学历电子注册信息。

湖北专升本考试网特别强调:自2019届秋季毕业批次起,为规范毕业生数据信息,确保零差错,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我校成教、网教新华社图像采集学历照片等基本信息校对的通知》(继教教管【201829号)文件精神。

待毕业初审平台审核结束并下发证书编号后,请学习中心及时准备以下书面材料:①《毕业生验印总表》(A3纸打印)一式三份,《毕业生电子注册责任书》(A4纸打印)各一份,每份文档必须由办学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并盖章②送总校盖章的学生档案,包括学籍表及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办理的详细流程请参看:学院综合管理平台→下载中心→文件下载→管理分类,选“文件汇编”→《继续教育办学单位管理手册》(20196月版)→“毕业证办理及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上报表格见附件。办学单位请于202131-19期间将材料报至总校办理有关毕业证书发放手续。